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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河库治理——蓬溪县河长制“12345”工作法
来源:蓬溪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06-13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的制度保障,也是我县“生态育县”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我县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的有力抓手,也是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河长制工作推进中,我县突出“12345”工作法。

  一、精心编制一个工作方案

  根据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总体部署,蓬溪县开年以来通过多部门深入调研、组织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会听取建议的方式,收集对县开展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先后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务会讨论通过了《蓬溪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和乡镇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工作职责,为全县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谋划两个整治

  结合我县实际,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两个综合整治”,即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城镇污水专项整治、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专项整治、塘库堰肥水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业企业污水专项整治等5个专项整治和饮用水源综合治理保护、河道综合治理保护等2个综合整治,现在正全面制定整治方案,已完成“赤城湖饮用水源治理保护实施办法”。

  三、科学建立县、乡、村三级管护体系

  根据上级安排,我县于今年5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流管护体系,已将全县六条河流,六个水库纳入县级保护体系,69条河流、71个水库纳入乡级保护体系,将35条河流纳入村级保护体系,实现全域水资源管理的全覆盖。县、乡、村级河流分别明确了警长,每条河流还聘请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河流监督员。目前我县共有县级河长20名、乡级河长151名、村级河长425名,由县河长办牵头,分别将河长、警长、监督员信息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四、扎实开展四项排查

  根据前期深入调研的结果,我县的河长制工作中,重点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污染、场镇污染、工业污染和砂石开采等领域的排查。目前,排查出养殖业污染有130余处;场镇污染排查出全县31个乡镇存在场镇未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能力欠缺等问题;工业污染排查出了工业污水直排河流、污水处理未达标等问题;砂石开采中存在超范围开采、偷采砂石,侵占河道、扬尘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

  五、统筹落实五大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成立了总河长办公室,明确了25个县级责任单位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是人员保障。成立了县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人员编制,各相关部门分别落实了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实行了部门联合,共同参与机制。同时乡镇也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并落实了责任人员。

  三是制度保障。我县制定了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巡河制度、河湖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和奖惩办法等,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是经费保障。县委县政府落实了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及前期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也从本单位资金中安排了专门的工作经费用于河长制工作,确保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是项目保障。我县已将养殖业污染、工业污染治理所需经费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场镇污染治理纳入了全县3P项目,同时谋划了中小河流治理、河湖连通、安全饮水、岸线治理等重大项目,保证了全县河长制工作目标的实现。(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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