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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蓬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7-10-19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二、 申报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6.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7.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信息》。

  8.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9.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注: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三、办理程序

  1、被委托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质局窗口办理。

  2、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

  四、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质局窗口: (0825) 5435218

  办公地址: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下路

  投诉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25)5395138

  蓬溪县工质局:             (0825)5421699

  网  址: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zwfwzx.scsn.gov.cn/ 

  遂宁市工商局:

  http://www.scsngs.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

  http://gsxt.s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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